担主要责任。在医疗保障领域坚持“支持性的政府干预、有效的市场参与”原则很重要,政府应加强对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的投入,加强对医疗服务市场的管理和引导。 3.适度发展民营医疗服务。我国民营医疗服务机构发展迅速,目前已达14.6万家。政府扶持、鼓励民营化的深层意义在于解决政府的财政负担,以保证全民医疗保障的可实现性与可持续性。民营化只是市场经济的具体措施,并非纯非国有化。要同时从法律、政策、监管多管齐下,引导民营医疗服务市场朝规范、专业、安全的方向发展。在充分利用私营医疗服务方面,印度的做法值得借鉴。一是明确民营医疗机构在医疗服务体系中的地位,如民营医疗机构主要提供综合性、专业水平高的服务。二是加强民营机构设置的地区规划。政府应加强民营机构设立的宏观规划,通过税收减免等措施,鼓励民营资本投向那些“最需要它”的地方,以提高资源的配置效率。三是建立、完善有效的监督管理机制。民营医疗服务提供者的资格管理、医疗服务的质量管理等,都应该纳入政府监管之下。政府应建立专门的监管机制,规定收费标准和专业技术标准,以有效控制价格水平、确保质量。 4.倡导公私合作及社区参与。在公私合作及社区参与方面,印度政府做了有益的探索。印度非政府组织一直致力于以合理的收费,为贫困患者提供有质量保证的医疗服务。尽管这种努力过于分散和孤立,但印度国家宏观经济与卫生委员会(NCMH)仍对非政府组织和社区基层组织,对在农村和其他偏远地区平等地普及医疗服务所产生的积极影响给予了很高评价。NCMH还积极倡导并推动在提供和管理医疗服务的过程中,注意扩大社会参与;呼吁在医疗保障方面,广大民众享有权利、承担责任和发挥作用,非政府组织的参与必不可少。总之,实行全民医疗保障,宜举全社会之力。在政府的管理和引导下,市场有效参与,公立、民营医疗服务并存,基本医疗保险和商业医疗保险协同发展,早日实现“人人享有基本医疗保健服务”的奋斗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