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产生执行标准*标准限值(分贝)昼间(6时-22时)夜间(22时-次日6时)12345678填表说明:1.本表适用于主要污染物类别选择了噪声的基础信息采集。2.“税源编号”:纳税人首次申报时无需填写,由税务机关的管理系统根据纳税人的排放口信息赋予编号。3.“噪声源名称”:指产生噪声源的单位名称,如某厂区等。4.“噪声源位置”:纳税人边界噪声源位置描述。5.“功能区类型”:分0类,1类,2类,3类,4a和4b类声环境功能区。0类声环境功能区:指康复疗养区等特别需要安静的区域。1类声环境功能区:指以居民住宅、医疗卫生、文化教育、科研设计、行政办公为主要功能,需要保持安静的区域。2类声环境功能区:指以商业金融、集市贸易为主要功能,或者居住、商业、工业混杂,需要维护住宅安静的区域。3类声环境功能区:指以工业生产、仓储物流为主要功能,需要防止工业噪声对周围环境产生严影响的区域。4类声环境功能区:指交通干线两侧一定距离之内,需要防止交通噪声对周围环境产生严重影响的区域,包括4a类和4b类两种类型。4a类为高速公路、一级公路、二级公路、城市快速路、城市主干路、城市次干路、城市轨道交通(地面段)、内河航道两侧区域;4b类为铁路干线两侧区域。6.“是否昼夜产生”:选择项,分别为“是”和“否”。7.“执行标准”:无《排污许可证》的,按照国家或地方排放标准填入排放口排放的污染物执行的相应类别编号、标准名称和等级。8.“标准限值”:必填,按所属噪声功能区的应执行标准填报,分昼间和夜间标准值。纳税人依据适用的国家标准或地方标准填写,地方标准优于国家标准。附件1-5产排污系数基础信息采集表纳税人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纳税人识别号):产品生产信息污染物信息产品名称原料名称工艺名称规模等级应税污染物类别*应税污染物名称*计税基数(产品产量或原料耗用量)单位*污染物单位*产污系数末端治理技术名称*排污系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