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生量-本月固体废物的贮存量-本月固体废物的处置量。综合利用应税固体废物的,填报《环境保护税减免税明细计算报表》。Р附表1.4Р环境保护税按月计算报表Р(噪声适用)Р税款所属期:自年月日至年月日Р纳税人名称: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纳税人识别号): Р*月份Р*税源Р编号Р*噪声源Р名称Р*噪声Р时段Р*监测Р分贝数Р*标准Р限值Р*超标Р分贝数Р*污染物名称Р*超标不足15天Р*超标天数系数Р*两处以上噪声超标Р*边界超标系数Р*超标噪声综合系数Р⑴Р⑵Р⑶Р⑷Р⑸Р⑹Р⑺=⑸-⑹Р⑻Р⑼Р⑽Р⑾Р⑿Р⒀=⑽×⑿Р填表说明: Р1.本表用于噪声环境保护税的计算申报。表内带*的为必填项。Р2.第1栏“月份”:按税款所属期分月填写,如“1月”、“2月”、“3月”。Р 3.第4栏“噪声时段”:填写“昼间”或“夜间”,同一噪声源昼、夜均超标的,应分行填写。Р4.第5栏“监测分贝数”: 填写实际监测的最高分贝数,不足一分贝的按“四舍五入”原则填写。Р5.第6栏“标准限值”:按照所属声功能区的执行标准中对应的“标准限值”填写。Р 6.第8栏“污染物名称”:填写“工业噪声超标1-3分贝”、“工业噪声超标4-6分贝”、“工业噪声超标7-9分贝”、“工业噪声超标10-12分贝”、“工业噪声超标13-15分贝”或“工业噪声超标16分贝以上”。Р7.第9栏“超标不足15天”:超标天数区分昼、夜,分别计算。噪声源超标不足15昼(夜)的,填写“是”;达到或超过15昼(夜)的,填写“否”。Р8.第10栏“超标天数系数”:第9栏为“是”的,本栏填写“0.5”;第9栏为“否”的,本栏填写“1”。Р9.第11栏“两处以上噪声超标”:沿边界长度超过100米有两处以上噪声超标的填写“是”,其他情况填写“否”。Р10.第12栏“边界超标系数”:第11栏为“是”的,本栏填写“2”;第11栏为“否”的,本栏填写“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