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不应该发给这种设备以使用许可证,从根本上杜绝事故发生。2、这是一起典型的野蛮作业。必须制定安全操作规程,杜绝野蛮作业行为,保证安全生产,做到有章可循,有法可依。3、操作工人必须要进行岗位培训。经过培训、具有一定素质的操作者面对这样一台升降机一定会拒绝使用的。可是他们没有拒绝这台存在巨大隐患的设备,结果造成了悲剧。4、工地负责人必须牢固树立安全生产意识。工地负责人对这起事故有着不可推诿的责任,他们须有一颗为工人生命负责的责任心,为工程安全生产的责任心,只有这样才能够发现上述隐患,并可采取积极的措施,消除不安全的因素。5、必须认真贯彻设备的维修、保养制度。按规定定期检查钢丝绳、安全装置等关键部位,是否处于良好状态。及时清除安全装置上的杂物,察看钢丝绳的断丝、摩损情况,达到报废标准坚决不准继续使用。6、监理单位应加强督促有关方面对设备和安装的检查,发现存在安全事故的隐患并及时报告建设单位,同时应督促加强工人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树立安全第一思想,确保安全生产。二、某桥梁工程引桥支架坠落事故(一)事故简介某桥梁工程在拆除引桥支架施工过程中,发生一起高处坠落事故,造成一人死亡。(二)事故经过某大桥在主体工程基本完成以后,开始进行南引桥下部板梁支架的拆除工作。1997年10月7日下午3时,该项目部领导安排部分作业人员去进行拆除作业。杨某(木工)被安排上支架拆除万能杆件,杨某在用割枪割断连接弦杆的钢筋后,就用左手往下推被割断的一根弦杆(弦杆长1.7m,重80㎏),弦杆在下落的过程中,其上端的焊刺将杨某的左手套挂住(帆布手套),杨某被下坠的弦杆拉扯着从18m的高处坠落,头部着地,当即死亡。(三)事故原因分析1.技术方面(1)进行高处拆除作业前,没有编制支架拆除方案,也未对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加之人员少,就安排从未进行过拆除作业的木工冒险爬上支架进行拆除工作,是事故发生的重要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