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与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自我评价较高,平均分为95.67分。书面评审:评价小组依据自评材料(含佐证材料)对15个地市33个县区的1089多个信息点进行审核、分析与评分,得出的平均分为71.61分,比自评评价分低24.06分,差距明显。现场评价:评价小组根据项目属性、区域分布、资金额大小、书面评审结果优劣等因素,按照4%的比率随机选取现场评价对象。最终确定了涵盖8个地市的10个县区作为现场评价对象(占总项目数的33.33%),涉及金额8091万元(占总补助专项总金额的50.07%),确保了样本的代表性。评价小组在现场评价过程中,先后召开了10场由当地财政部门、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部门、经办机构代表、各类专家共同参加的询问答辩会,核实现场评价材料,检查资金使用单位提供的数据、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并了解新农保机构运行、信息化系统建设、新农保政策落实情况。与此同时,在项目现场向当地农民派发了226份满意度调查问卷,作为评价的第一手资料。经过评价小组的现场核查,各项目平均得分为81.28分。评价小组通过对自评得分、书面评审得分和现场评价得分三者的对比分析,综合评价认定:县级新农保经办机构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主管部门的自评得分明显高估,缺乏有效佐证;书面评审显示了专家的专业判断,但缺乏真实性核查,其客观性有待进一步核实;现场评价,随机抽查的样本据有代表性,各级新农保经办机构所提供的佐证材料较书面评审阶段更为客观完备,且经过专家的现场的真实性核查和满意度调查,从调查的科学性和客观性来分析,以现场得分(81.28分)作为综合评价的基准更为客观公正。综合评定2010年新型农村养老保险补助资金使用绩效得分为81.28分,绩效等级为良。综合评价结果表明,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制度的实施基本达到了我省的阶段性目标,对保障农村老人的基本生活,提高农民生活水平,促进农村经济发展,维护农村的和谐稳定,推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