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油气长输管道占压管理工作

上传者:upcfxx |  格式:doc  |  页数:6 |  大小:18KB

文档介绍
交叉或平行的围墙。围墙的修建应满足如下要求:1、修建与管道交叉的围墙,管道线路中心线两侧各五米地域范围内宜采用铁艺或镂空砖墙,管道上方设置不小于三米的横梁,围墙与管道交叉角度不得小于30度。2、修建与管道平行的围墙,不应对管道安全运行造成威胁。(五)受我国传统文化的影响,管道应急抢修作业时,坟地的迁移困难较大,原则上应将管道线路中心线两侧各五米地域范围内的坟地迁出。迁出确有困难的,运行单位应与相关方签订管道安全协议。三、管道占压管理要求(一)管道运行单位作为管道保护的责任主体,负责管道建设、运行、闲置及报废等全生命周期的管道保护管理,应建立健全管道保护相关制度,加强对管道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的管道保护工作监管,确保管道保护各项工作的落实。(二)管道建设单位应树立管道保护观念,加强管道保护管理,严禁签订违法、违规协议。要与施工单位签订管道保护相关协议,督促、检查施工单位做好管道保护工作,确保管道投产前无违法占压。(三)管道施工单位应认真履行管道保护合同承诺,严格作业带扫线程序,彻底清除非设计明确的地面附着物,不在管道施工期间向沿线相关方做出不当承诺,严禁签订违法、违规协议。(四)管道建设期间,需要签订管道安全协议的,由运行单位组织或委托建设单位签署。管道安全协议应以保障管道安全和公共安全为原则,明确双方对各自设施使用管理的权利和提供便利的义务,并约定风险共担机制。(五)管道运行期间,运行单位应加强管道巡护管理,及时发现、制止新的管道占压。对已形成的占压,应根据其对管道运行安全的影响程度,有计划的开展治理工作,高后果区内的管道占压应优先治理。(六)对于企业确实难以清除的违法占压,应及时向管道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主管管道保护工作的部门报告,并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安全管理文书整理范文,仅供参考!日期:__________________单位:_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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