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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2018年高产优质苜蓿示范基地

上传者:火锅鸡 |  格式:doc  |  页数:19 |  大小:124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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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进度、保障措施等,经市农牧(畜牧)部门审核批复后,尽快组织实施。审核批复后的实施方案于9月15日前上报省农牧厅备案,未能通过省上备案的,不得组织实施。七、保障措施(一)分级靠实责任。省上负责全省项目执行和资金使用管理,制定完善相关配套制度,组织市县申报项目,下达项目任务指标和资金,编制省级项目实施方案,公开公示项目实施信息,组织省级绩效评价,督促指导市、县开展项目建设。市、县承担项目实施直接监管责任,科学选定项目实施区域,公正、公开、公平遴选项目承担单位,组织项目承担单位编制并审核项目实施方案,并报省农牧厅备案,方案一经审核备案后,原则上不予调整变更。县(市、区)要与项目实施单位签订责任书,组织实施单位按实施方案要求按期全面完成各项建设任务。(二)严格绩效评估。项目管理实行绩效考核评估制度,按照“县级初核、市级复核、省级考核”的绩效考核验收程序,严格按“高产优质苜蓿示范建设项目绩效目标表”“高产优质苜蓿示范片区绩效考核验收评分表”(附3、4)的要求进行考核验收,对考核优秀的地区给予通报表扬并适当增加下一年度建设任务,对考核成绩差的给予通报批评并核减或取消下一年度建设任务。对项目管理、资金使用中出现严重问题的,要严肃追责问责。各项目县(市、区)的绩效考核报告等材料和工作总结于2019年1月20日前报送省农牧厅。(三)加大监督检查。各级农牧(畜牧)部门是项目实施责任主体,要采取定期、不定期督导检查方式,加强对项目实施情况的督促检查,妥善处理项目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问题,总结推广好经验、好做法,不断完善项目管理工作机制。要积极推行项目建设定期报送制度,每两个月上报一次项目阶段性执行情况,建立工作台账,跟踪调度项目实施进度,保质保量按时完成项目建设任务。(四)加强资金管理。要严格执行《农业生产发展资金管理办法》,按照以奖代补、先建后补等方式,将补助资金全额下达到项目承担单位,补助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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