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文预览

县水利局机关科室和下属事业单位职能职责

上传者:随心@流浪 |  格式:doc  |  页数:18 |  大小:60KB

文档介绍
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2、负责全县河道、溪流、河口等水域、海塘、堤防(包括江堤、蓄滞洪区上的堤防,下同)及其水闸、排涝工程的行业管理。3、组织指导全县河道、海塘、堤防及其水闸等水利工程的确权划界工作。4、组织全县海塘、堤防及其水闸的注册登记、安全鉴定工作。5、监督指导全县河道、溪流和小流域治理工作,及河道保洁工作。6、协助县水政监察大队依法查处涉及河道、溪流、河口、海塘、堤防及其水闸、排涝工程的水事违法行为。7、组织指导全县河道、海塘、堤防及其水闸管理队伍能力建设和管理单位信息化建设。8、做好河道、海塘、堤防及其水闸工程技术档案汇总管理工作。9、负责全县河道、溪流、海塘、堤防及其水闸、排涝工程建设施工、运行涉及安全问题的监督管理。10、承办局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八)县水利水电工程质量监督站职责(招标办、安监站)1、贯彻执行水利水电工程建设质量与安全监督管理及招标投标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2、负责全县水利水电工程的质量与安全监督和安全生产日常监管工作,掌握本县水利水电工程质量动态和安全监督工作情况。3、参与水利水电工程设计审查;参与市、县级水利水电优秀设计、优质工程评审。4、开展水利水电工程质量与安全检查,参与水利水电工程质量安全事故的分析处理,仲裁受监工程的有关质量争端。5、参与受监工程的阶段(中间)验收和竣工验收,提出受监工程质量监督报告。6、指导、组织水利水电建设工程项目招投标活动,组织审核全县水利建设相关单位的资质及执业人员的资格。7、负责安全、质监技术档案汇总管理工作。8、承办局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九)县水库管理站职责1、负责全县水库、山塘及水电工程的行业管理。2、组织拟定全县水库、山塘、水电管理规章制度并监督实施;指导全县水库、山塘及水电工程管理单位开展目标管理。3、指导全县水库、山塘及水电站工程建设、维修、运行、管理工作。

收藏

分享

举报
下载此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