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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火炬开发区医院耗材采购合同

上传者:随心@流浪 |  格式:doc  |  页数:3 |  大小:21KB

文档介绍
须具备省级(或相当于省级)商检部门的检验证明,及正常报关证明。5.4如乙方没有及时提供相关证件(如商检证等),有可能影响验收进程,所导致的经济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5.5乙方保证合同项下提供的耗材不侵犯任何第三方的专利、商标或版权。否则,乙方须承担对第三方的专利或版权的侵权责任并承担因此而发生的所有费用。6、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6.1乙方保证合同耗材是全新、未曾使用过的,其质量、规格及技术特征符合合同附件的要求。6.2合同耗材保质期按生产厂家的标准执行。保质期内非甲方的人为原因而出现产品质量问题,由乙方负责包换或包退,并承担因此而产生的一切费用。6.3耗材如果由于本身质量问题,导致甲方在使用过程中发生器械不良事件,甲方有权终止该耗材的供货合同。6.4乙方保证合同耗材能及时配送给甲方,如果乙方配送不及时,甲方有权终止合同。7、付款方式货到验收合格,一个月后付清余款。并且卖方应向买方提供真实的、合法的发票。如果卖方提供的发票证实为虚假发票或与税务局数据不符的,买方有权拒付票面金额,买方已付款的,卖方应退回。由于发票原因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卖方承担。8、其它8.1本合同正本叁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甲方纪检监察部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上报上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执一份,合同自签字之日起即时生效,执行时间暂定一年。在签订新的供货合同前按此合同执行。8.2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处理。甲方:中山火炬开发区医院乙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师利农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约代表:签约代表:地址:中山市火炬开发区逸仙路123号地址:电话:0760-28106205 电话:传真: 传真:纳税人识别号:12442000457266458K纳税人识别号: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中山张家边支行开户银行:银行账号:2011021709026400206银行账号:签约日期:年月日签约日期: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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