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为中心,促进司法行政队伍上台阶Р Р 1、全面推进正规化建设。一是规范组织机构。加强司法所和基层服务平台建设。统一规范社区矫正、人民调解、公共法律服务平台、法律援助、安置帮教管理服务中心等机构设置。认真贯彻落实司法部和省、市有关律师事务所、公证处、司法鉴定机构、基层法律服务所等机构规范化建设的文件要求,推动法律服务机构规范化建设。二是严格岗位管理。建立健全体现司法行政机关、法律服务行业不同职责、不同类型人员特点的岗位管理制度。修订完善岗位职责说明书,积极推进专职社会工作者、专职人民调解员等级管理。三是严格执法执业。制定司法行政工作人员基本行为准则,严格执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完善律师违法违规执业惩戒制度,健全完善公证执业规范体系,加强司法鉴定执业和人民调解工作监督,强化对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行为规范的监督检查,确保法律服务队伍依法依规执业履职。Р Р 2、全面推进专业化建设。一是加强队伍建设。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原则,积极推进干部多岗位交流和梯次培养。二是加大专业化培训力度。建立司法行政队伍定期培训机制,分类建立队伍能力要求标准体系及培训大纲。三是实施专业人才培养工程。研究制定全系统人才队伍建设中长期规划,重点培养社区矫正、人民调解、律师、公证、司法鉴定和信息化等司法行政急需的专业人才。Р Р 3、全面推进职业化建设。一要规范职业准入。严格司法行政机关公务员、事业单位人员准入标准,从源头上把好用人关。二要加强职业道德和职业文化建设。组织开展富有时代特色的司法行政文化活动,加大各条线先进典型的选树。三要完善职业保障体系。进一步完善专职人民调解员、专职社工的管理激励机制。Р Р 同志们,今年的任务已经明确,做好各项工作意义深远,责任重大。让我们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以更加饱满的热情、更加昂扬的斗志,抢抓机遇、埋头苦干、攻坚克难,努力实现我县司法行政事业的新跨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