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钼酸钠-中国有色金属标准质量信息网

上传者:梦溪 |  格式:doc  |  页数:7 |  大小:89KB

文档介绍
到的产品按本标准的规定进行检验。如检验结果与本标准(或订货合同)的规定不符时,应在收到产品之日起,30天内向供方提出,由供需双方协商解决。如需仲裁,仲裁物料应不少于该批产品的60%,仲裁取样在货物存放地由供需双方共同进行,仲裁机构由供需双方共同商定。6.2组批产品应成批提交验收,每批产品由同一品级的混合物料组成,每批重量为1t。6.3检验项目每批产品均应进行化学成分、物理指标和外观的检验。6.4取样和验收6.4.1取样件数每批产品取样件数按表3的规定进行。表3产品总件数1~34~1011~20>20取样件数全取3576.4.2取样方法取样时,每件货物均匀分布三点,用取样皿取出试样,混匀后用四分法进行缩分,至试样分析所需要求。6.5检验结果判定6.5.1检验结果的数值修约和判定按GB/T8170的规定进行。6.5.2化学成分仲裁分析结果与本标准规定不符时,按批判不合格。或重新发货,或退货。6.5.3当物理指标检验结果不符合本标准规定时,允许加倍取样重复试验,重复试验仍有一个结果不合格时,判该批不合格。6.5.4外观质量不符合本标准规定时,判该批不合格。7包装、标志、贮存、运输及质量证明书7.1包装产品包装采用编织袋,内包装为双层塑料袋封口。7.2标志产品外包装适当位置应标明“防潮”、“防雨”等字样和标志,并标明:a)供方名称;b)产品名称;c)批号;d)净重。7.3贮存和运输产品在贮存和运输过程中应放在干燥处,防止潮湿,不得碰撞和重压。7.4质量证明书每批工业钼酸钠产品应附质量证明书,其中标明:a)产品名称;b)批号;c)品级;d)净重(或毛重);e)各项分析检验结果和技术监督部门印记;f)本标准编号;g)合格证;h)出厂日期(或包装日期)。8订货单(或合同)内容订货单(或合同)应包括下列内容:a)产品名称;b)产品品级;c)技术要求;d)产品净重;e)本标准编号;f)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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