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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内河危险货物码头安全专项整治方案(定稿)

上传者:随心@流浪 |  格式:doc  |  页数:5 |  大小:23KB

文档介绍
结提高阶段(9月1日至9月30日)。各单位全面总结专项整治行动的做法、经验和不足,对整治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要积极研究解决方法。对取得的成绩要不断巩固,并把整治行动逐步转化为日常安全管理措施,探索并建立长效管理机制,不断提高危险货物港口作业安全管理的水平。四、工作要求(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单位要充分认识本次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高度重视本次专项整治工作,成立专项整治工作领导机构,统一组织本单位的专项整治工作。为加强本次专项整治行动的组织领导,厅港口局成立以主要领导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有关科室负责人为组员的专项整治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局港政监督科。(二)精心组织,抓好落实。各单位要按照本通知的要求和具体安排,针对本辖区危险货物码头作业的特点,制定具体工作计划。并认真组织实施。针对在危险货物码头管理中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提出有效措施和解决办法。各单位的工作计划于5月31日前报厅港口局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三)突出重点、严格执法。各地要把港口危险货物作业安全管理作为重点,严格要求码头企业按照法律法规及国家或行业标准,制定和完善安全管理制度、落实安全责任,加大港口安全投入,淘汰老旧设备和设施,确保码头危险货物作业安全。在整治期间,各级港口行政管理部门要依据《港口法》、《江苏省港口条例》、《港口危险货物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严格查处违法行为。一经发现,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的相关条款实施处罚。对发现和查出的事故隐患要落实好整改措施,并跟踪督查隐患整改情况。(四)畅通信息,及时总结。专项整治期间,各单位要将有关整治信息及时上报,以便厅港口局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随时发布整治工作简报。整治结束后,各单位应全面汇总专项整治行动的情况,总结所取得成功经验和做法,形成书面材料于9月20日前报厅港口局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二〇一一年五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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