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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中医药大学危旧房改住房选房评分表

上传者:读书之乐 |  格式:doc  |  页数:5 |  大小:39KB

文档介绍
案予以核定为准)。9、在我校(含本部及各直属附属单位)工作时间分以入校参加工作之日起算,一年计0.5分,满半年以上按一年计分,不满半年的不计分,间断时间不计分。10、双职工计5分。双职工是指:夫妻双方均为我校(含本部及直属附属单位)在编职工、离退休职工;或夫妻一方为我校在编职工,另一方为与我校签订有劳动合同的非在编职工(以缴纳住房公积金为准);或夫妻一方为我校在编职工,另一方为我校直属附属单位在编职工;或夫妻一方为与我校签订有劳动合同的非在编职工(以缴纳住房公积金为准),另一方为我校直属附属单位在编职工;或双方均为与我校签订有劳动合同的非在编职工(以缴纳住房公积金为准)。11、夫妻双方都符合选房条件的,以职务或职称最高的一方为准。12、离退休干部职工以在职时所任的最高职务、职称为准,工作时间及在我校工作时间分计算以截至办结离退休手续之日止。?13、原房改住房产权人在2018年5月24日前已过世的,按原房改住房产权人生前最高职务、职称及实际工作年限等情况,进行评分排序选房。14、原房改住房产权共有人在2018年5月24日前已办理离婚析产的,以自治区房改办按有关政策审核并处理为准。15、原房改住房产权人在2018年5月24日前已调离我校的,按原产权人调离时的职务、职称、工作年限等情况,进行评分排序选房。如因上级组织调动离开学校的,按现在的职务、职称和年限等情况打分。16、原房改住房产权人在2018年5月24日前已买卖该房产的,按现产权人的职务、职称、工作年限等情况,进行评分排序选房。?17、房改住房产权人符合独生子女政策的(以办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为准)计3分。18、本次分房评分所需个人评分依据材料均以2018年5月24日(校长办公会通过《总体实施方案》的当日)为最后评分日期,并由本人提供,并经学校人事处复核为准。19、本评分办法由学校危旧房改住房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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