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决议;(二)完成本会委托的任务;(三)向本会反映有关中学历史教学的情况和问题;(四)交纳会费。第四章组织第八条本会的组织原则是民主集中制。本会的最高权力机构为会员代表大会,每年召开一次。会员代表大会的职责是:(一)讨论、决定本会的工作方针和工作任务;(二)通过、修改本会章程;(三)选举理事会,听取并审查理事会的工作报告;(四)通过提案,并向区教育学会和教育行政部门提出意见和建议;(五)审查经费使用情况。第九条本会的理事会是本会的领导机构。在区教育学会提出理事推荐名单中,经过民主协商后提出候选人建议名单,提交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第十条理事会设理事长1人,理事5—7人。理事会任期5年,连选者得以连任。理事会下设秘书长1人,副秘书长2人,负责处理日常工作。第十一条理事会的职责是:(一)执行会员代表大会的决议,向会员代表大会报告工作;(二)制定本会的工作计划;(三)批准会员入会,接受退会申请;(四)召开学术讨论会,评选并推荐学术论文;(五)组织和协调研究活动,评价并介绍研究成果;(六)筹备召开下一届会员代表大会。理事会闭会期间,由理事会秘书长和副秘书长履行上述职责。第十二条理事会分别组织各项专题活动。第五章经费第十三条本会经费来源为:会费以及接受捐赠等。南岸区教师进修学院南岸区中学历史教学专委会附件2:重庆市南岸区教育学会会员入会申请表编号:年月日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民族政治面貌行政职务身份证号码工作单位毕业学校最高学历专业背景从事工作专业职称聘任职务联系地址邮政编码移动电话电子邮箱会员在教育、教学、管理中的主要科研成果(经验交流、论文、专著、获奖情况)1、2、3、申请人签名专委会理事长签名单位推荐意见单位(盖章)年月日学会审批意见学会(盖章)年月日地址:重庆市南岸经开区明佳路15号邮编:400060电话:023-62916118※※会费每人每年20元,五年一次性缴纳会费1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