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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建机关青年工作委员会的通知

上传者:菩提 |  格式:doc  |  页数:6 |  大小:23KB

文档介绍
作委员会的吸引力、凝聚力和战斗力。6.完成上级团组织交办的其它任务。四、机关青年工作委员会的组建、审批程序机关青年工作委员会是负责机关青年工作的机构,在单位党组织领导下,组织、领导本单位青年工作。青年工作委员会的组建基础及服务对象是本单位35周岁以下的干部职工。机关青年工作委员会设置委员3或5名,其中主任一名,副主任一名,均实行兼职,不占本机关职数。各乡镇机关青年工作委员会主任由乡镇分管共青团工作的领导担任,副主任由团组织负责人担任。有团组织的单位与机关青年工作委员会合署办公。机关青年工作委员会实行任命制的,委员人选由单位团组织推荐,报同级党组织同意后任命。实行选举制的,委员候选人由单位团组织提名,报同级党组织同意后提交青年(代表)大会差额选举产生。委员会主任、副主任由委员会选举产生。委员会产生及分工情况抄报团地委备案。主任、副主任、委员候选人应在政治立场坚定,组织协调能力强,青年群众基础好,勇于为党政领导分忧,热心为青年服务的优秀青年干部中考察推荐,年龄一般不超过35岁。青年工作委员会委员调、离职或其他原因不适宜继续履行职责时,应及时按上述程序进行增补。青年工作委员会实行届期制,原则上三年为一届。五、工作要求青年是国家和民族的未来,是机关各项工作的生力军,各县、各单位要从保证党和国家事业后继有人的高度,充分认识加强机关青年工作、培养机关青年人才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高度重视机关青年工作委员会的组建和运行工作,将其纳入机关党建工作范畴,要为青年工作委员会开展工作和活动提供必要的政策、财力和物力支持。各县、各单位要积极认真开展工作,试点单位于2012年X月X日前完成此项工作,并将本单位组建机关青年工作委员会的文件及工作开展情况、机关青年工作委员会情况统计表上报团地委组宣部,其余单位于2012年X月X日前完成,并上报相关材料。特此通知。共青团XXXX委员会2012年X月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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