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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TGG10-2006公路工程施工监理规范电子版

上传者:蓝天 |  格式:doc  |  页数:63 |  大小:341KB

文档介绍
程监理经历、担任过两项以上同类工程的驻地或总监职务。驻地办应根据工程复杂程度配备1~2名驻地监理工程师和若干名专业监理工程师。驻地监理工程师应具有相应专业的中级或高级技术职称、同类工程三年以上监理经历。3.0.3 职责划分当采用二级监理机构或监理总承包时,应由中标的监理单位划分各级监理机构及监理人员的职责和权限;当对监理机构分别招标时,应由建设单位划分确定监理机构各自的职责和权限。3.0.4 总监办应主要负责:1.主持编制监理计划;2.主持召开监理交底会、第一次工地会议;3.按合同要求建立中心试验室;4.审批施工组织设计及总体进度计划、重要工程材料及混合料配合比;5.签发支付证书、合同工程开工令、单位或合同工程的暂停令和复工令;6.审核变更单价和总额以及延期和费用索赔;7.协助建设单位审查交工验收申请,评定工程质量;8.组织编写监理月报、编制监理竣工文件、编写监理工作报告;3.0.5 驻地办应主要负责:1.主持编制监理细则;2.主持召开工地会议;3.按合同要求建立驻地试验室;4.审批一般工程原材料和混合料配合比、施工单位的机械设备、施工方案;5.审批施工单位测量基准点的复测、原地面线测量及施工放线成果;6.审批分项工程开工申请,签发分项和分部工程暂停令和复工令;7.日常巡视、旁站、抽检,并做好记录;8.核算工程量清单,负责对已完工程进行计量;9.组织分项、分部工程中间验收和质量评定,签发中间交工证书;10.审批月进度计划,编写合同段监理工作报告。3.0.6 监理阶段划分公路工程施工监理阶段划分为施工准备、施工、交工验收与缺陷责任期三个阶段。监理合同签订之日至合同工程开工令签发之日为施工准备阶段;合同工程开工令签发之日至合同工程交工验收申请受理之日为施工阶段;合同工程交工验收申请受理之日至缺陷责任中止证书签发之日为交工验收与缺陷责任期阶段。公路机电工程监理应增加试运行期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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