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费较少的县级消防中队来说,在装备配备上更是不能满足救援的需求,一旦发生重特大交通事故,由于应急装备数量的不足和落后,很难有效发挥应有的应急救援能力。3.2.3道路通讯设施不足,延误事故处理时间我国对于交通事故的监测多是基于路旁的紧急电话和交警巡逻等常规方式,目前仅依靠这两种方式是不够的。尤其是在山区,或是地处偏僻的公路上,发生交通事故,不易被发现,特别是发生重大的交通事故时,难免会造成事故处理的延误,从而造成重大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等严重后果。3.2.4重伤员抢救,轻交通管制,易产生二次事故目前,我国的道路交通事故救援,大多数只注重伤员的医护救援工作,而轻视交通基础设施的维护、现场交通秩序的疏导和事故前方路段的交通诱导等工作,经常产生由于交通事故造成的交通拥堵等问题,导致二次事故的发生。3.2.5警力严重不足,跟不上事故救援发展的需要以消防部队为例,目前世界发达国家消防警力比为总人口的万分之十至十五,我国仅为零点八八,远远低于世界平均水平的万分之三至五。近几年,道路交通事故发生频率增多,而消防队伍的编制、装备、经费却得不到相应程度的提高,两方面原因造成救援效率低下。当发生重特大交通事故时,不得不调集临近或其他省区消防救援队伍进行援助,这就客观上造成救援时间过长,人员致死率过高,无法实现快速处置的目的。3.2.6救援人员缺乏医疗常识,失去了最佳救援的“黄金时间”据资料统计,同样伤势的重伤员,在30分钟内获救,其生存率为80%,在90分钟内获救,其生存率则急剧下降到10%以内,交通事故发生后的半小时被称为“黄金半小时”。但交通事故发生后第一时间到达现场的往往不是专业的医疗人员,而是过往车辆的驾驶员、交警等非专业医疗人员。由于基本医疗常识的缺乏,这些人员不能对事故现场的受伤人员及时展开急救,往往是伤员在被送到医院以后,才开始治疗,对于伤势严重的人员来说,容易失去最佳的救援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