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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塔防碰撞专项施工方案完

上传者:梦&殇 |  格式:doc  |  页数:15 |  大小:336KB

文档介绍
能够照顾到全面工作的地点,所发信号应准确、宏亮、清晰。6、吊起重物时,应注意起重臂和吊物下任何人员不得停留、通过。7、使用卡环应使长度方向受力,有缺陷的卡环严禁使用。8、钢丝绳如有扭结、变形、断丝、锈蚀等现象,应降低使用标准或更换新绳。使用两根绳吊装时,两绳间夹角如大于100,应采取防止滑钩措施。9、司索人员在作业中应按有关规定,检查所使用的钢丝绳和吊钩,不合格者严禁使用。10、严格按照本机起重特性吊装,严禁超载。11、严格按照“十不吊”作业:12塔吊防碰撞专项施工方案1)指挥信号不明确或违章指挥不吊。2)超载不吊。3)吊物捆绑不牢不吊。4)吊物上有人不吊。5)安全装置不齐全或动作不灵敏、失效者不吊。6)吊物埋在地下,与地面其他物体有钩挂不吊。7)光线阴暗视线不清不吊。8)棱角物件无防切割措施不吊。9)斜拉斜挂物件不吊。10)吊装筐过满有洒落危险不吊。13、起吊重物应绑扎平稳牢固,不得在重物上再堆放或悬挂零星物件。易散落物件应使用吊笼栅栏固定后方可起吊。标有绑扎位置的物件应按标记绑扎后起吊,吊索与物件的夹角宜采用45°~60°,且不得小于30。,吊索与物件棱角之间应加垫块。起吊载荷达到起重机额定起重量的90%及以上时,应先将重物吊离地面200-500mm12后,检查起重机的稳定性,制动器的可靠性,重物的平稳性,绑扎的牢固性,确认无误后方可继续起吊。对易晃动的重物应拴拉绳。七、塔吊应急措施1、塔吊倾斜纠偏应急措施,塔吊倾斜初始阶段的安全对策塔吊发生倾斜,垂直度超过4‰的安全使用要求时,应立即停止使用。计算出塔机在最不利工况(非工作状态)时,在可测量的高度,保证塔吊不发生倾翻的临界最大倾斜量L。注意定时观察塔吊的倾斜速度和倾斜量,并做好记录。倾斜量一旦达到0.5L,且继续倾斜时,则需采取拆塔等断然措施。如果塔吊暂不能立即停止使用,且偏斜量不大于0.25L时,可采取以下安全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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