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组织实施。Р 6).应当制定有针对性的塔吊安装、拆卸工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Р 7).组织安全技术交底并签字确认。Р 8).应当按照塔吊安、拆工程专项施工方案及安全操作规程组织安装、拆卸作业,。安装单位的专业技术人员、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进行现场监督。安装拆卸工必须持有效特种作业操作证书,方能上岗作业。禁止擅自在塔吊上安装非原制造厂制造的标准节和附着装置。Р 9).必须按照现行国家标准《塔式起重机安全规程》(GB5144-2006)及安装使用说明书,安装起重量限制器、起重力矩限制器、幅度限位装置、起升高度限制器、回转限位器、小车断绳保护装置、小车断轴保证装置、钢丝绳防脱装置、风速仪、缓冲止挡装置等安全装置。Р 10).塔吊安装单位安装完毕后,应当按照安全技术标准及安装使用说明书的有关要求对塔吊进行自检、调试和试运转。自检合格的,应当出具自检合格证明,并向使用单位进行安全使用说明。Р 11).塔吊使用期间,安装单位有关技术负责人应当对其安装的塔吊进行定期巡查,及时解决使用过程中出现的安装质量问题。对使用单位监理单位等单位反映的安全事故隐患,及时组织人员到施工现场进行整改,确保塔吊安全运行。Р 4、建立附着升节审批制度Р(1)塔吊顶升工作由监理总负责。Р(2)塔吊附墙部位,应对附着点结构进行验算,不满足强度要求时作加强处理。Р(3)塔机附着完毕顶升时,由总监审批,同时告知其它各塔机施工单位,并根据各塔机的运行状况进行合理安排,如果其它塔机的大臂的运行轨迹有影响,将本塔吊的标准节顶升二次进行,先顶升本道工序的一部分标准节后,等其它塔吊下次附着顶升后,再顶升本工序所剩余的标准节,以便错开大臂。塔吊顶升前应向项目部提出申请,报总监协调,经项目部同意后方可顶升。项目部与安装公司共同确认附着位置及加节高度后,填写附着升节报批表,报监理单位项目总监审批,同意后方能实施安装作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