围执业;执行《湖南省手术分级与批准权限管理规定》,不得开展跨类别、跨等级的手术项目。9、落实入出院登记制度、住院首诊医生负责制,杜绝冒名顶替等套取合作医疗基金现象发生。10、坚持合理用药。加强抗菌药物使用管理,执行抗菌药物临床使用基本原则和分级使用原则,严禁滥用药物,严禁无指针联合用药。11、坚持合理收费。严格执行国家药品、医用耗材价格政策和医疗服务项目价格,严禁擅自设立收费项目,不得分解项目、比照项目收费和重复收费。12、严格执行住院患者费用一日清单制度,患者出院时需提供详细的总费用清单。13、严格执行《湖南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本用药目录》,控制医药费用不合理增长,提高参合农民可报销费用比例,执行目录外用药和自费诊疗项目告之签字认可制度,参合住院农民自费药品和自费诊疗项目费用控制在住院费用的5%以内,可报销费用比例达到95%以上。14、按照《关于进一步规范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补偿结算程序的通知》要求,严格执行费用补偿审核程序,规范审核报销资料,严格执行“即生即补”制度。15、执行与县合办签订的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完成和落实相关费用控制指标。五、人员及执业管理1、人员实行编制管理,因事设岗,按岗定人,各类人员配备符合要求,新进卫生技术人员应统一公开招考,择优录用。2、制定人才培养和梯队建设5年规划,建立继续教育制度并组织实施,加强技术骨干培养。3、实施绩效考核制度,对全体职工进行月份和年度考核,重点考核职工的服务质量、工作效率和服务态度等。4、严格贯彻执行医疗卫生管理法律、法规和规章,每季度组织全院职工和乡村医生学习医疗卫生法律法规和医疗卫生工作规章制度,在院内醒目区域制作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宣传栏。按照《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依法核准的诊疗科目执业,依法查处违反《执业医师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师外出会诊管理暂行规定》及《护士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行为并予以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