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理工程师应组织该旁站监理人员学习旁站监理要点。旁站监理人员无权更改、增减旁站监理的工序或部位。4.?监理人员接到施工单位的通知后,按时到达施工现场实施旁站监理,不得迟到、早退或离岗。5.?认真填写旁站记录,真实反映实际,不得弄虚作假。2.10?安全质量事故报告和处理制度2.10.1安全质量事故报告工程安全质量事故发生后,监理工程师应及时通知监理单位及其它单位和质量监督机构。2.10.2安全质量事故划分安全事故按其严重程度和损失大小,划分为特别重大事故、重大事故、较大事故和一般事故。质量事故按其严重程度和损失大小,划分为特别重大事故、重大事故、大事故和一般事故。2.10.3安全质量事故处理发生工程安全质量质量事故时,监理部应及时采取如下措施进行处理:1.?责令施工单位立即采取措施保护事故现场,同时向建设指挥部和相关单位报告;2.?责令施工单位尽快组织进行事故调查,及时报送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单及调查报告;3.?参加质量事故调查,研究事故处理方案;事故处理方案应经勘察设计单位等有关单位认可;4.?对工程质量事故的整个处理过程进行监督,对处理结果进行检查验收;5.?向建设指挥部及时提交由总监理工程师签署的质量事故报告,并将质量事故处理记录整理归档。6.?工程质量事故的责任划分和处理,按《公路建设工程重大质量事故报告和处理暂行规定》办理。7.?监理人员应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加强对施工现场的质量和安全监控,出现工程事故,不得擅自隐瞒不报。2.11安全质量责任追究制度监理部应建立安全质量责任追究制度,如发现以下行为的,实行责任追究,并按照内部奖惩制度进行处罚:1.?未认真审核《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和安全技术措施就同意施工的;2.?在工序报验前,未认真执行安全检查验收把关,施工作业不符合安全生产强制性标准,对施工人员未进行安全技术交底或施工现场安全技术措施、要求未落实到位,就同意转序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