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验资风险的防范与化解论文,会计审计论文论文,论文

上传者:upcfxx |  格式:doc  |  页数:5 |  大小:18KB

文档介绍
防范与化解政府或主管部门为了本地或本部门利益,对注册会计师施加行政压力,要求注册会计师违心出具虚假验资报告,注册会计师未能真正做到独立审计,为了保护自我,应注意取得有关免责证据或在验资报告中作出说明或披露,以区别为不正当利益故意出具的情况。二是要正确区分会计责任与审计责任。这两者的界限有时难以分清,比如由于工作不过细会计资料没有鉴证,委托人予以否认时或应执行必要的审计程序而错误的认为是委托方提供不出必要的会计资料等。㈡掌握四种方法。由于种种原因注册会计师出具的验资报告难免有不恰当的意见,事务所内部对存在的有关问题如何纠正,我国目前尚未有一套系统方法,为了规避和化解风险,本人认为应区别不同情况选择相应的纠正方法: 1、撤销法。验资报告形成或发出后,应进行必要的复查,发现错误应及时收回或向报告使用人声明其撤销,并分析后果,妥善处理。 2、更改法。注册会计师在实施审验阶段发现委托书有关内容难以履行、审计计划不妥或出具的验资报告部分内容有出入、数据有误或表述不当等应及时进行恰当更正或修改,以免造成不良影响。 3、补充法。注册会计师发现验资报告意见表述不完整时应及时出具补充报告;属于审计证据不充分应继续扩大审计领域以补充有关证据;在审验过程中发现委托书内容和要求不明确或不具体,应与委托方协商作必要的补充或限定。由于新设企业成立前,许多验资所需的基本资料未具备,因此,也需要报告日后补充,如单位印章、增值税专用发票等。银行对帐单也在月末才能取得。 4、说明法。注册会计师对有关问题要求被审验人员进行帐务调整而遭到拒绝时,国家法律、法规对有关业务不明确难以确认时,执业过程中受到有关方面干预时,都可以在验资报告中说明或披露;如果已涉及诉讼,由于注册会计师业务专业性强,加上规范性不够,其他人员对此了解不够,注册会计师可根据本专业的要求和特点向法庭或有关方面做耐心细致地介绍和解释,以利于减轻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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