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不享有使用权等任何权利甲方享有优先使用权;甲方享有无偿使用权;甲方享有有偿使用权,支付给乙方的许可使用费为:每项发明专利人民币;每项实用新型专利人民币;共项专利;共计专利费人民币。甲方有偿使用专利权的,费用支付方式约定如下:3.3在专利权为甲乙方共有的情况下,第三方只能有偿获得专利使用权,其条件为:甲乙双方同意;乙方同意;甲方同意;在甲乙方获得专利权后的两年内,任一方未实施专利。第三方获得专利使用权的,甲乙方须与第三方共同签订专利许可使用合同并报政府相关部门备案,否则,许可使用无效。第三方有偿使用专利权的,费用支付方式按照三方签订的专利许可使用合同约定进行。四、违约责任4.1,违反上述双方关于专利申请权和权利权、专利使用权的任一规定,应向对方支付违约金50万人民币,如违约金不足补偿损失的,还应赔偿损失,此损失分为直接损失及间接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对方失去的利润、市场份额的丧失、品牌损失、重新开拓市场的费用等。4.2在专利合法有效存续期间,专利被他人侵权或者被认定为最终无效的,由此造成他方损失,由专利权人承担。共有专利被他人侵权或被认定无效造成他方损失的,专利权人各按50%比例承担。4.3一方违约的,另一方有权立即解除本协议,并同时解除主合同,依法追究违约方责任。五、其他约定5.1本协议与主合同有效期限一致。本协议失效、终止或解除后,双方应承担的专利保护义务,并不解除,仍然有效。5.2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新签订的协议与本协议冲突的,以新协议内容为准。因履行本协议发生的争议无法协商一致的,提交方所在地法院处理。5.3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具同等法律效力,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生效,本协议中部分条款无效或失效,不影响协议中其他条款的有效性。甲方:乙方: 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 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