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坏庄稼的时候,对其进行捕杀往往被村民们认为是天经地义的事,为了保持生物链的完整和生态平衡,不应该对其滥杀,否则若干年后野猪也会灭绝,在野猪泛滥的地方,当地的林业部门和公安部门可共同组织和执行猎捕计划,村民自发组织的猎捕行为必须得到相关部门的批准,希望有关职能部门组织人员对我乡野猪危害较严重的地方实施保护措施,或合理适度捕杀野猪,尽早消除人们的心里恐惧,维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从抚州林业部门获悉,由于该地区野猪泛滥成灾,猎捕野猪的计划得到了上级部门的批准,该地区2010年度计划猎捕野猪2200头。Р2、退耕还林。野猪因属野生动物保护之列,村民未配备猎杀工具,也未有任何猎杀手续,这一现象给我乡村民造成了很大的精神压力和经济损失,退耕还林是一种无可奈何的选择,Р针对靠近山边的水田及旱地,正是野猪祸害最严重的地方,它乐于盗食即将成熟的农作物,或是踩毁青苗,其破坏性往往是近期难以补救的,常常一块田地被其糟蹋后此年度也许颗粒无收,被动的村民可以考虑在野猪泛滥严重的地段退耕还林,种植一些经济树木,一来可以逃避野猪的迫害。二来退耕还林响应了“一大四小”工程,美化了家园。三来能够弥补村民们经济上的一些损失。Р3、对受损农民应给予经济补偿。随着农民赖以生存的土地日渐减少,直接影响了农民的收入,但到目前为止,我省还没有明确野猪等野生动物泛滥造成农作物受损而给予补偿的具体标准和执行办法,导致失地农民索赔无门,得不到任何补偿,所以为了切实维护山区农民的合法利益,建议政府有关部门根据山区野生动物增多造成农户众多山地被迫弃耕的实际,尽快制定有关补偿政策和标准,按实际弃耕田地面积每年定期给农民合理的经济补偿,不能让农民为了生态环境和野生动物的保护而白白作出牺牲。Р4、针对野猪成灾的现象,除合法组织合理猎杀外,我乡村民还应自发采取一些传统办法,做到看护好庄稼的工作,力争将野猪对田地造成的灾害降到最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