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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06

上传者:qnrdwb |  格式:doc  |  页数:80 |  大小:716KB

文档介绍
用闭杯法测定)。2.0.6爆炸下限Lowerexplosionlimit可燃的蒸气、气体或粉尘与空气组成的混合物,遇火源即能发生爆炸的最低浓度(可燃蒸气、气体的浓度,按体积比计算)。2.0.7沸溢性油品Boilingspilloil含水并在燃烧时可产生热波作用的油品,如原油、渣油、重油等。2.0.8半地下室Semi-basement房间地面低于室外设计地面的平均高度大于该房间平均净高1/3,且小于等于1/2者。2.0.9地下室Basement房间地面低于室外设计地面的平均高度大于该房间平均净高1/2者。2.0.10多层厂房(仓库)Multi-storiedindustrialbuilding2层及2层以上,且建筑高度不超过24.0m的厂房(仓库)。2.0.11高层厂房(仓库)High-riseindustrialbuilding2层及2层以上,且建筑高度超过24.0m的厂房(仓库)。2.0.12高架仓库Highrackstorage货架高度超过7.0m且机械化操作或自动化控制的货架仓库。2.0.13重要公共建筑Importantpublicbuilding人员密集、发生火灾后伤亡大、损失大、影响大的公共建筑。2.0.mercialservicefacilities居住建筑的首层或首层及二层设置的百货店、副食店、粮店、邮政所、储蓄所、理发店等小型营业性用房。该用房总建筑面积不超过300m2,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1.50h的楼板和耐火极限不低于2.00h且无门窗洞口的隔墙与居住部分及其它用房完全分隔,其安全出口、疏散楼梯与居住部分的安全出口、疏散楼梯分别独立设置。2.0.15明火地点Openflamesite室内外有外露火焰或赤热表面的固定地点(民用建筑内的灶具、电磁炉等除外)。2.0.16散发火花地点Sparkingsite有飞火的烟囱或室外的砂轮、电焊、气焊(割)等固定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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