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协会视情况可以,A、在公开刊物上披露B、在政府网站上公布C、在律师协会网站上的披露三年D、对受到训诫处分的会员,将其处分信息在内部杂志上刊登15、省律师协会可以对律师事务所和律师的下列诚信状况进行收集、披露和使用,A、未通过各类专项或者定期检查的信息B、律师因过失给当事人造成损失导致赔偿或发生律师责任保险事故C、获得有关荣誉称号的信息D、不足以构成行业处分的轻微的违规行为三、分析题(每题20分,共40分)(一)某律师在一报纸广告中明确写明,资深律师,l3750××××。请结合有关行业规范,分析这样对外宣传是否违反行业规范。如违反了,该如何纠正此宣传行为,答:该行为违反了《广东省律师事务所及律师业务推广宣传行为守则》第六条及第八条之第(七)款规定。以律师个人名义进行业务推广宣传,需经执业的律师事务所同意,并载明执业律师事务所全称、本人姓名及执业证书号码。同时,未经有权机构认定,不得使用“最”、“优秀”、“著名”、“资深”等文字。(二)甲律师事务所A律师于2005年1月开始担任乙公司法律顾问,法律顾问合同中约定提供法律服务期限为一年。2005年4月,丙公司因与乙公司发生民事纠纷要委托甲律师事务所B律师代理该纠纷案。请分析该情况并为甲律师事务所提出处理建议。答:根据《广东省律师防止利益冲突规则》第三条第(三)款规定,同一律师事务所的律师在担任常年或者转向法律顾问期间及法律部顾问合同终止后一年内,又在诉讼或仲裁案件中接受该法律顾问单位或个人的对方委托的行为属于利益冲突行为。该案中如甲律师事务所接受丙公司的委托指派律师代理该民事纠纷诉讼案件,则属于利益冲突行为。根据《广东省律师防止利益冲突规则》第六条和第七条规定,甲律师事务所应当负责对所内利益冲突的审查,应不予接受丙公司的委托,并将结果及时通知相关委托人和承办律师(双方委托人书面同意的除外,律师事务所须对该书面同意文件的审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