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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部监督制度和经济责任制

上传者:徐小白 |  格式:doc  |  页数:4 |  大小:17KB

文档介绍
.部门会计是否严格按照财务制度办理出入库手续、是否及时记账、及时按财务科要求上报月末报表;出入库单据汇总金额是否与月末汇总表、账簿一致。 3.部门会计是否每月与财务科总帐进行核对,对帐情况如何,对于不相符的帐目是否按财务制度进行调整处理。 4.物资管理部门是否定期进行盘点,盘点出实物与帐簿不符的情况是否查明原因,并采取相应的措施进行处理,是否存在物资损坏、长期积压而未采取处理措施的现象。对药品、库存物资的盘盈、盘亏、毁损的处理程序是否完备。 (五)、固定资产监督检查 1.固定资产的购置、大修理、盘盈、盘亏、毁损报废、闲置、有偿转让等环节的会计核算是否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医院会计制度,固定资产技术改造、大修理替换下来的材料零部件是否存在越权处置或处置不当的情况。 2.固定资产明细会计是否定期与财务对帐,对帐情况如何,固定资产档案管理是否完整、规范,档案与实物是否相符。 3.闲置的固定资产是否已由供应科固定资产管理人员进行封存管理,并定期进行养护。 4.毁损、报废的固定资产是否进行技术鉴定,是否办理相关报批手续并进行财务处理。 5.盘亏的固定资产是否查明原因并进行盘亏责任认定以及是否按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和医院有关制度进行处理。 (六)、债权和债务监督检查 1.债权是否存在越权审批,审批手续是否健全,是否定期进行债权清理及债权帐龄分析。 2.应收医疗款中病人欠费是否有领导批示。 3.债务的执行情况是否存在越权审批,是否进行及时清偿清理。 三、经济责任追究制度  (1)、对不按规定执行财务会计制度的,要限期改正。 (2)、对违反财务会计制度规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要限期纠正,并对相关责任人予以通报批评。 (3)、对违反财务会计制度规定,造成严重后果的,追究部门领导的行政责任。 (4)、对违反财经法规的,按照《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给予处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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