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招标人和中标人签订合同后五(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或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转为履约保证金,或扣除招标代理机构中标服务费后无息退还差额。下列任何一种情形发生时,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投标人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回其投标;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故意提供虚假材料;中标人拒绝在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内签订合同;中标人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中标人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按时足额向招标代理机构交纳中标服务费。投标有效期投标文件应自投标规定的开标之日起,在“投标项目资料表”规定的时间内保持有效。投标有效期不足的投标将被视为非实质性响应,并予以拒绝。在特殊情况下,在原投标有效期截止之前,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可要求投标人延长其投标有效期。这种要求与答复均应以书面形式提交。投标人可以拒绝这种要求,其投标保证金不会被没收,但其投标在原投标有效期期满后将不再有效。同意延期的投标人将不会被要求和允许修正其投标,而只会被要求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在这种情况下,本须知第15条有关退还和没收投标保证金的规定在投标有效期的延长期内继续有效。投标文件的式样和文件签署投标人应准备一份投标文件正本和“投标项目资料表”规定数目的副本,每套投标文件应清楚地标明“正本”或“副本”。副本应与正本内容一致,若副本与正本存在文字或表述的不符之处,以正本为准。投标文件及所有文件必须是打印件,并由投标人或经正式授权的代表签字,授权代表必须将以书面形式出具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授权书”附在投标文件正本中。投标文件副本可为正本完整的复印件。任何行间插字、涂改和增删,必须由投标人签字人用姓或首字母在旁边签字或加盖公章后有效。投标文件的递交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为便于开标和唱标,投标人应将“开标一览表”在投标文件之外另行制作一份,单独密封并粘贴在正本的密封袋外边,并在单独密封袋上标明“开标一览表、投标人名称”字样并加盖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