照《华容区非煤矿山生产安全重特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实施。(3)发生建筑施工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按照《华容区建筑施工安全重特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实施。(4)发生道路交通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按照《华容区道路交通安全重特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实施。(5)发生水上重特大安全事故,按照《华容区水上交通安全重特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实施。(6)发生重特大火灾事故,由消防科按照该部《重特大火灾事故应急预案》实施。(7)发生食物中毒重特大安全事故,按照《华容区重特大食物中毒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实施。(8)发生其他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由有关职能部门按部门预案组织实施。4.2指挥和协调进入Ⅲ级响应后,区安委办和区有关部门,根据事故情况开展应急救援协调工作。(1)启动区应急预案,召集应急指挥机构人员到位,组织实施应急救援。(2)掌握现场信息,提出现场应急救援行动的要求。(3)组织专家现场指导,提供技术支持。(4)协调与周边城市与单位的关系,寻求对应急救援的支持配合。(5)及时向区政府负责人、区安委会负责人报告应急救援进展情况。(6)如应急响应升为Ⅱ级,应考虑成立现场应急指挥部。可设行动、策划、后勤、资金/行政等机构,协调内部有关应急力量,配合省应急指挥中心的指挥。4.3信息资源采集要做好信息采集工作:包括事故单位情况;事故致因物;当地气象、地理、地质、水文信息;居民分布信息;抢险救援设备、设施信息;事故中人员伤亡、财产损失信息等。对采集的信息要进行分析整合,按要求进行反馈。4.4紧急处置根据事态发展变化,出现急剧恶化的特殊险情时,辖市、区事故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在征求专家和有关方面意见的基础上、依法及时采取紧急处置措施。跨乡镇、跨行业影响重大的紧急处置方案,由区应急指挥中心提出并协调实施。4.5医疗卫生救助事故发生地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开展紧急医疗救护和现场卫生处置工作。4.6应急救援人员安全防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