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交通职业技术学院2019年提前招生考生诚信承诺书本人自愿申请参加浙江交通职业技术学院2019年高职提前招生考试,已阅读和了解了《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浙江交通职业技术学院2019年高职提前招生章程》等有关规定。本人郑重承诺以下事项:1.保证本人所提交的报名材料和证件真实、准确。如有虚假信息和作假行为,本人承担由此而产生的一切后果。2.保证本人在招生考试过程中,自觉服从学校招生考试管理部门的安排,接受招生考试管理部门的检查、监督和管理。3.保证本人在考试中诚实守信,自觉遵守国家有关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的管理规定和考试纪律。保证本人身份真实,如有冒名顶替入学、由他人替考、替他人考试、伪造证件证明证书等违纪违规行为,自愿接受有关部门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所做出的处罚决定。考生签名高考报名序号2019年月日【附件】按教育部令第36号规定,对考生弄虚作假行为的处理:第十一条考生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如实记入其考试诚信档案。下列行为在报名阶段发现的,取消报考资格;在入学前发现的,取消入学资格;入学后发现的,取消录取资格或者学籍;毕业后发现的,由教育行政部门宣布学历、学位证书无效,责令收回或者予以没收;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一)提供虚假姓名、年龄、民族、户籍等个人信息,伪造、非法获得证件、成绩证明、荣誉证书等,骗取报名资格、享受优惠政策的;(二)在综合素质评价、相关申请材料中提供虚假材料、影响录取结果的;(三)冒名顶替入学,由他人替考入学或者取得优惠资格的;(四)其他严重违反高校招生规定的弄虚作假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