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万以下。2、积极策划支撑“中心”地位的卫生项目建设。坚持基础与高端并进,进一步规划综合性医院和专科医院的合理布局,确定不同医疗卫生机构、不同卫生体系的定位,加强其间的功能互补、协调配合,提高整体医疗卫生服务技术水平。目前我局已经策化了医疗卫生专家公寓、市妇幼保健院新业务大楼、市中医院新业务大楼、卫生行政服务中心、传染病医院、15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康复医院和精神病医院的项目实施。其中卫生行政服务中心和市中医院新业务大楼项目进展顺利,取得了阶段性成效。厦门大学附属瑞金医院(招商引资三甲综合医院)项目仍需进一步策化实施。今后,我局将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组织安排下,在各有关部门的协调配合下,全面推进各卫生建设项目的实施。康复医院、精神病医院和厦门大学附属瑞金医院拟通过招商引资吸引社会资本进行建设,形成多形式办医格局。其余项目靠向上争资或市财政投资完成项目建设。3、积极争取政策保障,确保“中心”建设顺利推进。目前,上级卫生行政部门按照县市行政职能,不予以县市区域的三级甲等综合性医院审批。我局拟靠大靠强,加强与厦门大学的沟通对接,争取厦门大学的支持,在瑞金设立厦门大学附属瑞金医院(三甲综合性医院),项目资金通过招商引资解决。对于投入资本在我市兴办民营医院的投资商,建议我市给予政策帮扶,规划一定数量的土地让其进行商业开发,以提高投资商对社会事业投资的积极性。4、完善体制机制,建立与区域性卫生中心相适应的人才引进、人才培养和人才稳定的机制。要给予市属三所医院充分的用人自主权,根据医院事业发展需要,自主招聘硕士以上学历、高级职称或学科带头人等高、精、尖人才,人社、编制、财政等部门对招聘人员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加快高级卫生技术人才的引进。5、加大对《关于建设区域性医疗卫生中心的实施意见》中卫生发展项目规划的落实力度,充分保证卫生项目用地提供,加快卫生建设项目推进步伐。二O一一年十一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