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迁移登记申请书□基本信息(必填项)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办理迁移事项(请勾选并填写事由)事由□申请准迁□申请迁出□申请迁入□指定代表/委托代理人(必填项)固定电话移动电话(指定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身份证件复、影印件粘贴处)委托权限1、同意□不同意□核对登记材料中的复印件并签署核对意见;2、同意□不同意□修改企业自备文件的错误;3、同意□不同意□修改有关表格的填写错误;4、同意□不同意□领取营业执照和有关文书。指定代表/委托代理人签字:年月日□申请人承诺(必填项)本申请人和签字人承诺提交的材料文件和填报的信息真实有效,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法定代表人签字:企业盖章年月日注:1、本申请书适用于公司、非公司企业法人、合伙企业(以上类型包含内资和外资)、个人独资企业及上述主体的分支机构办理准迁、迁出、迁入登记;2、申请书应当使用A4纸。依本表打印生成的,使用黑色墨水钢笔或签字笔签署;手工填写的,使用黑色墨水钢笔或签字笔工整填写、签署;3、申请迁移的公司、非公司企业法人、非公司外资企业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合伙企业由执行事务合伙人(含委派代表)签字,个人独资企业由投资人签字,分支机构由隶属企业的法定代表人签字;4、办理迁入登记的同时申请变更登记的,按照变更登记的提交材料规范办理,无需提交该申请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