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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废处理协议合同

上传者:徐小白 |  格式:doc  |  页数:1 |  大小:19KB

文档介绍
托方进行代处置,本合同约定的标的物为:废包装桶90004149、废抹布90004149、废油渣90025212____________________。二、委托期限:壹年,有2017年1月4日至2018年1月3日止三、处置费用:桶装及半固态4000元/吨、固态3000元/吨(不含运费)。四、处置费的支付方式:委托方应根据危险废物的数量先行支付处置费。对分批支付处置费的,委托方应提前/天通知受托方需处置的危险废物数量并支付处置费,受托方应当在收到处置费后/天内对委托方的危险废物进行处置;对一次性支付处置费的受托方在收到处置费后,按委托方的通知,受托方在一周之内完成处置。五、先行支付的处置费与需处置的危险废物数量不一致的,应以过磅的废物数量为准支付处置费。危险废物的数量即为危险废物的重量,包括装危险废物的容器和包装危险废物的包装物重量。六、委托方对产生的危险废物应按废物的不同性质进行分类贮存,对危险废物的容器和包装物设置危险废物识别标志,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污染和损失。七、委托方应如实告知受托方危险废物的性质,并对应装入容器的危险废物置于容器中,否则受托方有权拒绝处置,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害后果由委托方承担。八、危险废物的风险转移:危险废物交付给受托方之前的风险由委托方承担,如实告知给受托方后的风险由受托方承担。但委托方对不设置危险废物识别标志和将危险废物混入非危险废物中贮存的,在处置过程中给受托方造成损失的,由受托方承担赔偿责任。九、委托方、受托方共同承担危险废物转移联系的填报手续。十、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十一、本合同壹式两份,经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委托方和受托方各执一份。十二、备注:受托方(危险废物专用车辆)运送。委托方(代表):刘阔受托方(代表):何献联系电话:1595****881联系电话:1395****222签约日期:2017年1月4日签约日期:2017年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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