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文预览

所得税汇算清缴汇算代理服务协议

上传者:蓝天 |  格式:doc  |  页数:4 |  大小:35KB

文档介绍
正确纳税,乙方则对甲方由此造成的损失承担全部责任。4、乙方将不接受违反税收法律法规的委托意向,如有此类情况,经劝告无效的,乙方有权终止服务。五、业务费金额及支付方式1、甲方向乙方支付服务费人民币壹万元整,汇算清缴报告出具之日起15日内一次付清。2、若乙方受甲方委托出差,差旅费用由甲方支付。3、如涉及本约定外的复杂的涉税服务事项,或需乙方办理其它服务项目的,服务与收费应另行协商。六、违约事项1、甲方违约,乙方将不退还甲方支付的服务费用;乙方违约,则应退还甲方支付的服务费用。2、甲方应按约定的条款,及时足额支付服务费用,经乙方书面催促,不按约定时间和标准支付的,应按约定金额的10%支付违约金。3、乙方必须按时按约定提供服务或出具报告,如超过约定时限,给甲方造成损失的,除承担损失外,按已收取服务费的10%支付违约金。如乙方在税务服务过程中出现不可预见的情况,或甲方有其他要求,乙方不承担违约责任。七、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由于客观条件的限制,乙方只能是最大限度的降低甲方的税务风险,而不能保证避免甲方的全部税务风险八、协议的解除1、委托关系存续期间,一方如遇特殊情况需要解除服务行为的,提出解除的一方应提前一个月通知对方。一方因对方无过错提出解除协议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九、协议履行中如有争议,需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应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十、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自XXXX年9月1日至XXXX年5月31日止。十一、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十二、本协议履行期间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同意后,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在双方未达成新的条款前,本协议仍然有效。甲方(盖章):乙方(盖章):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甲方地址:乙方地址:甲方电话:乙方电话:主管税务机关:传真:邮编:邮编:联系人:联系人:纳税人代码:签订日期:年月日

收藏

分享

举报
下载此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