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因为公办养老院有着天然优势,从地理位置上来看,它们往往在市中心且靠近居住区,医疗、交通等配套设施齐全,更大的优势在于公办养老院收费很低,所以广受欢迎。②、民办养老院发展受阻在我国,养老机构仍然以公办为主,民办养老机构则发展滞缓。这是由多方面的原因所导致的目前,我国民办养老院的发展面临着如下问题:I、资金短缺。这是最大的困难。按现行制度设计,养老院大多数为民办非企业单位,执行《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其基本特征是不以营利为目的,资源提供着不取得经济回报,不享有该组织的所有权。由此不难看出,养老服务机构的公益性质是明确无误的。也应为如此,其社会融资受到限制,我国《物权法》规定,社会公益设施不得抵押。中国人民银行《带框通则》对民办非企业单位作为贷款人的主体资格至今没有明确界定,各商业银行依照各自理解决定贷款条件。而依据养老机构的性质和目前经营状况,其社会融资的渠道就受到了限制。II、民办养老院负担重。国家规定的免征所得税、营业税和车船使用税,以及水、电、气、暖等鼓励性优惠政策长期难以得到落实,导致民办养老院负担较重。民办养老院属于非营利性的民办非企业单位,早在2000年,国务院办公厅就转发了《关于加快实现社会福利社会化的意见》,要求在用地、用电、用水、电话等方面给予优惠政策,但这些政策很多都未得到有效落实。比如,没有统一的税收政策,税务部门将有的民办养老院作为企业来对待;规定民办养老院的水电费按民用价格标准,但有的民办养老院由于租的是工厂闲置的房子,水电费按工业价格标准收取,承诺的床位补贴不能到位等。由于政策不到位、扶持力度弱,是民办养老院的优惠政策形同虚设。III、用地困难。有调查发现,大部分民办养老院靠租赁房屋经营,房屋租金一般达到机构经营收入的25%。由于近年来房屋租金大幅攀升,费用不断增加。这就使得民办养老院只能多收入住老人的钱老维持经营,于是恶性循环,住的人越来越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