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文预览

闽价费[2016]372号--福建省环境监测服务收费标准

上传者:科技星球 |  格式:doc  |  页数:7 |  大小:158KB

文档介绍
项370 19γ放射性核素(谱仪法)核素、测量小时45定性65定量 四、电磁辐射监测收费标准1电场或磁场强度点、次28 2射频辐射点、次42 3电磁干扰点、次150 4移动通信基站电磁辐射站3100 五、其它内容收费标准(一)外单位索取除政府公开信息外的监测数据1索取两年内数据费率15%按原始数据收费额的费率计算2索取统计数据费率10%按原始数据收费额的费率计算3索取其他成果资料300个字符5 序号项目名称计量单位收费标准(元)备注(二)外单位委托的项目1委托代培监测分析人员 协商收费根据受培人数、培训内容和培训中实验室的损耗等,参照本通知有关监测项目的收费标准,与委托方协商确定。2委托要求开展其它监测专业技术服务 协商收费委托方要求开展生态环境调查、公众调查、环境管理审核、确定检测方案、编制报告书、增加报告书印刷数量、制作数量、制作多媒体等,根据该技术服务工作性质及难易程度、耗用工时,并参照类似行业收费标准,与委托方协商确定。(三)其它项目1同一项目水、气、土壤、固废样品或监测点少于5个时5个监测点按同一项目样品的收费标准收取 2前期踏勘 按实际收取需要进行前期现场踏勘时,根据外出技术人员实际消费收取前期踏勘费用。3污染事故、仲裁、技术成果鉴定的分析费用费率10%可比正常的收费标准提高,收费按照费率计算。4差旅费、交通费 按财政部门规定收取监测人员差旅费、交通费,按财政部门规定收取。说明1、监测人员现场工作中所需交通工具、开孔、搭架等辅助工作条件,由委托方负责解决。2表中未列的监测收费项目,经价格、财政主管部门同意后,可按有权机关审批的卫生防疫标准收费。3、部分计量单位的含义:“点”监测点、“项”监测项目、“个”样品个数、“样”单个样品、“次”监测次数。  监测点设置、样品个数和监测次数等,必须按照国家发布的国家标准和监测技术规范的规定确定,监测服务收费单位不得任意增减。

收藏

分享

举报
下载此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