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桩反射波法检测规程》通过了省建委组织的技术评审。专家认为《规程》是在总结国内基桩检测技术科研成果的基础上,结合广东省工程实践编制的,对规范广东省基桩质量检测技术和提高检测基桩质量的技术水平是非常重要的;《规程》提出的基桩反射波法检测技术的适用范围、定位科学准确,所采用检测仪器和传感器的主要性能指标、实测波形的分析处理方法、结构完整性等级评定标准和原则合理;《规程》系统完整,简明扼要,对检测实践具有较强指导性和可操作性。《规程》达到国内同类标准的领先水平。在此之前,深圳市标准《深圳地区基桩质量检测技术规程》(SJG09-99)由深圳市建设局于1999年12月发布,自2000年1月1日起施行。该规程包括静载法,高应变法,低应变法,超声法,钻芯法。浙江省建设厅文件浙建建[2000]116号关于公布浙江省建设工程桩基检测单位资质的通知各市建委(建设局),杭州市、绍兴市建管局,省级有关厅、局:根据我厅《关于加强建设工程桩基检测工程管理的通知》(浙建建[2000]23号)精神,各市共上报75家桩基检测单位,其中申报高应变方法的52家,低应变方法的74家,静载方法的60家。经我厅资料审查和现场技术考试,浙江省建筑科学设计研究院等17家单位符合资质申报条件。其中高应变方法14家,低应变方法16家,静载方法15家。温州工程勘察院等27家单位基本符合资质申报条件。其中高应变方法8家,低应变方法25家,静载方法25家,现予以公布,并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请各地、各部门接到通知后,到我厅统一领取桩基检测单位资质证书。二、具备临时资质的桩基检测单位,必须在12月底前达到资质标准要求。届时再领取资质证书。三、各桩基检测单位必须加强自身建设,提高桩基检测人员综合素质,保证所有检测人员持证上岗。四、自即日起,凡在我省范围内从事桩基检测工作的单位必须持有我厅颁发的资质证书。无资质证书不得从事桩基检测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