告发表意见。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3101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专项审计业务。该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对鉴证对象信息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专项审计过程中,我们进行了审慎调查,实施了包括核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并根据所取得的材料做出职业判断。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现将××项目投资情况报告如下:项目概况说明项目承担单位的基本情况:包括项目单位名称、所有制性质、主营业务、地址、法定代表人、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说明项目情况:包括项目名称、建设地点、项目性质、建设规模及内容、项目建设完成情况。截至201年月日项目投资情况(一)项目投资情况截至201年月日止,项目投资情况如下:项目金额(万元)其中:已付款其中:尚未付款备注设备投资土建投资合计按申请文件,或批复文件中对项目列明的投资类别,说明截至某基准日投资情况。(二)项目投资的核算情况截至201年月日止,××项目投资万元,××公司在法定财务账簿中分别记载于:固定资产万元,在建工程万元,存货万元,无形资产万元,开发支出万元,管理费用万元。实施××项目投约束条件的落实情况逐项引述发改委或其它批复文件中,对项目投资的约束条件,并说明公司的落实情况附件:深圳××××有限公司××投资项目截至201年月日止的设备投资明细表深圳××××有限公司××投资项目截至201年月日止的土建投资明细表××××会计师事务所中国注册会计师有限责任公司中国注册会计师中国××2013年月日深圳市××××有限公司××投资项目设备投资明细表序号设备名称型号生产厂家数量单价总价存放地点使用状况深圳市××××有限公司××投资项目土建投资明细表项目名称宗地面积建筑面积投资金额(万元)土地价款规划设计等前期工程费基础设施费建安工程费公共配套费开发间接费用其它合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