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质量、进度、安全生产和施工规范以及规章制度的执行进行检查、监督;3)、向承包方提供水电及施工场所;2、承包方1)、按施工技术交底要求及施工规范、验收标准操作;2)、按发包方各阶段的进度要求组织施工,不得延误;3)、严格遵守执行发包方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管理;6)、根据安全文明施工规定,所有施工、管理人员需配备统一格式安全帽(由乙方自行配备);高空作业人员需佩戴安全带。七、工程款结算在全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发包人向承包人支付至工程总价的95%,余额5%后作为质量保修金再1年内最后一月付清。八、质量与安全1、承包方应按设计图纸要求和建筑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及发包方依据合同发出的施工指令进行施工,质量应达到国家建筑工程质量检验评定合格标准,承包方未按设计及规范、施工指令要求施工,发包人有权制止,直至通知其停工整顿或责令退场。由此造成延误工期及其经济损失,均由承包方负责。2、凡经发包方验收不合格的产品,承包方无条件返工至符合验收规范要求,并应承担因自身原因导致返工,修改的费用。3、承包方应按安全施工有关规定,采取严格、科学的安全措施,确保施工安全和第三者的安全,承担由于自身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发生的费用。4、如因承包方的疏忽、管理不到位或过失而发生任何意外事故以及承包方施工人员在施工现场和工地外发生赌博、斗欧、汹酒等违法违纪行为,均由承包方承担一切责任。承包方应对发包方因此所受到的损害、负赔偿(补偿)责任或支出的费用负完全责任。九、其他1、本合同经双方代表签字即生效,工程竣工验收符合要求,保修期满结清工程款,合同终止;2、本合同签订后,双方如需要提出修改时,经双方协商一致后,可以签订补充协议,作为本合同的补充合同;3、本合同一式二份,发包方、承包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发包方(盖章):承包方(盖章):发包方代表(签名):承包方代表(签名):签定日期:年月日签定日期: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