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文预览

场镇环境卫生管理承包合同 0

上传者:业精于勤 |  格式:doc  |  页数:16 |  大小:32KB

文档介绍
洁员自己觉维护乡镇公共设施,凡是乱倒垃圾、垃圾未倒入垃圾池的及在路面上焚烧垃圾和树叶的,每次罚款10元。 4.检查时发现垃圾池(箱、房)穿裙带帽一次罚款10元。 5.垃圾池(房)损坏,未及时报告的,每次罚款10元。 6.甲方将对乙方责任区进行不定时的检查,发现一处未清扫地段,每次罚款20元;发现一处未及时清运,每次罚款100元。 7.清运垃圾车辆必须按指定地点停放,随意乱倒的,每次罚款200元。 8.重大迎检接待活动的考核要求。乡党委、政府检查中对环境卫生指出问题,每处罚款50元;市委、市政府以上重大活动期间,每发现一处问题,罚款100元;被上级部门通报和新闻媒体曝光的,经核实,罚款200元。八、违约责任 1.乙方如没有履行日常清扫清运工作,或日常垃圾清扫清理清运工作不能按甲方要求保质保量完成,甲方有权单方终止协议,并相应罚款除乙方清扫清理清运垃圾费。如乙方篇三:永兴镇环境综合治理工程承包合同永兴镇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程承包合同甲方:开江县永兴镇人民政府乙方: 根据《场镇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开江县城市管理实施细则》和《永兴镇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实施方案》等文件规定,为规范永兴镇场镇秩序和卫生,经甲乙双方协商,乙方自愿承接甲方永兴场镇环境卫生、市场秩序、交通秩序工程。具体协商如下: 一、工程内容及要求对永兴场镇街道的环境卫生、市场秩序、交通秩序进行管理,达到干净、整洁、规范、有序、常态。 1.环境卫生①责任区域:永兴街(龙头桥至加油站);正北街至变电站(包括第一农贸市场及小巷);正南街(含第二农贸市场及各小巷);老街,兴河街,老街巷,文宫巷,农具巷,蒋英德到水厂;新苑街(至油橄榄基地和车家湾休闲园区);河道:水厂取水处至龙头桥,荷叶湖口、兴河街至大河。②保洁时段:24小时保洁③保洁内容:责任区域内无垃圾,无牛皮癣,公路沿线(普灵路永兴段及糖房坝院内)垃圾池及垃圾中转站无存留

收藏

分享

举报
下载此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