款方便。只有这些服务跟上了,才能真正发挥中介代理的作用。(四)“定改查”工作要完善税源监控这个武器税源监控、纳税评估是税务机关获取纳税人异常信息、打击纳税人偷税行为的重要武器。“定改查”后,必定有一些纳税人希望投机取巧达到逃避税款的目的,如果任由他们发展,将会使“定改查”工作陷于困境,降低税务机关的威信。一是要定期对“定改查”纳税人申报纳税情况进行分析,对于异常情况做到及时提醒,要求纳税人及时改正问题。这要求充分发挥“信息管税”的作用,建立分析模型和工具,监控纳税人行为。二是要培养具有税源监控、纳税评估能力的税务干部。通过学习培训,让管理个体纳税人的税务干部适应建账管理的要求,掌握个体税源监控的方法,能识别个体账务中的问题。三是完善分析、监控、评估、稽查四位一体程序。对拒不建账、逾期达不到建账要求、建假账的纳税人实行严格控管。(五)“定改查”工作需要上级部门的支持“定改查”工作是一项牵扯范围广、触动面大的工作,需要上级部门的支持和帮助才能完成好。一是“定改查”覆盖面要广。目前全市只有几个区开展了这项工作,导致这几个区的个体纳税人在与其他区比较之后,觉得单单汉阳区与纳税人过不去,难以理解“定改查”的意义。二是“定改查”需要政府部门财政上的支持。“定改查”势必会造成纳税人建账、申报缴税等行为的成本上升,政府部门对中介代理实行补贴、为纳税人网上申报等报税手段买单,将会减少“定改查”工作推行的阻力,在纳税人不增加或少增加成本的基础上完成向查账征收方式的转换。三是“定改查”后,个体管理的重点和成效都会有所转变,对于基层机关的个体工作考核应考虑这种变化。比如“双定”户的达点率、“双定”金额等考核指标在转查账征收初期肯定是有所下降的,而且随着大的个体户转为企业纳税人,个体征收的税额想实现大幅增长也日益困难。只有上级机关考虑到这些变化,适时调整考核指标,才能为“定改查”工作创造积极的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