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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煤矿安全监察局文件

上传者:苏堤漫步 |  格式:doc  |  页数:24 |  大小:56KB

文档介绍
检审情况在网上公告。(二)煤矿企业副矿级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资格证书办理提交材料1.培训学员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2.身份证复印件;3.所在煤矿企业的任职文件或聘书原件、出具的学员工作简历材料;4.所在煤矿企业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复印件(基建矿井需提供《安全专篇》的设计审查批复文件);5.煤矿企业所在地县级煤炭主管部门(国有煤矿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证明该煤矿合法性和培训学员任职、学历、工作经历等真实情况的材料;6.其它按要求应提交的材料。(三)副矿级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资格证书个人办理要求参训学员在培训、复训期间所提交材料不完备,或因发生事故被暂扣证书的,经培训考核合格后,个人办理煤炭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资格证的按以下程序:1.除提交上款规定应提交的材料以外,申请办理人还需向云南煤矿安全监察局行政许可工作窗口提交由云南煤矿安全技术培训中心出具的培(复)训考核合格证明(原件)及个人领证申请等;2.云南煤矿安全监察局行政许可窗口对领证申请材料初审后决定是否受理申请,不予受理的出具领证申请不予受理通知书;3.云南煤矿安全监察局行政许可窗口在个人办证申请受理审查表上签署受理意见连同相关材料交云南煤矿安全监察局人事培训处。4.云南煤矿安全监察局人事培训处具体办证人员进行审查,处室负责人核准签署领证或复训检审意见,办理相关证书的颁发或检审手续后,将个人办证申请受理审查表和有关证书交予行政许可窗口。对领证申请材料不全或不符要求的,人事培训处在个人办证申请受理审查表上注明,交由行政许可窗口通知领证申请人对材料补正。5.副矿级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个人领证或复训检审材料整理归档;6.副矿级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个人领证和复训检审情况在网上公告。7.按照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安监总煤调〔2007〕5号文规定,因发生事故被暂扣有关证书的,凭培训考核合格证明办理退还有关证书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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