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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理实施细则(坑支护)

上传者:火锅鸡 |  格式:doc  |  页数:13 |  大小:57KB

文档介绍
记证员、试验员、测量员、施工员及特种作业人员的有效岗位证书复印件以及三种人员的安全教育记录随同企业资质资料一并报项目监理机构审查。(3)所有证件复印件应注明用途,加盖企业公章。(4)承包单位的报建、报监手续必须齐全,必须取得建筑施工主管部门颁布的“施工许可证”。4.组织设计交底。在工程开工之前,监理工程师应建议建设单位进行设计交底。使施工单位明确设计意图、技术标准和技术要求。5.测量控制网移交。在开工前,监理工程师应及时向施工单位移交测量控制网点,并对施工单位的测量控制网点成果进行审查和校验。6.检查施工条件。(1)施工设备进场检验。施工单位必须按施工承包合同要求组织施工设备进场,并向监理报送进场设备报验单。监理工程师检查施工设备是否配套和完好、完整;检查进场设备数量、型号、技术性能、台班生产率是否满足施工技术和进度要求。未经监理工程师审查批准的施工设备不得进场使用。(2)原材料进场检验。在生产试验和施工使用前,施工单位应向监理单位报送水泥进场报验单。监理工程师应检查水泥的质保资料,按照规定进行见证取样、送样或监理抽样检测。未经监理工程师验收批准的材料不得在工程上使用。钢筋、商砼、焊条、钢绞线、锚具组件、腰梁(型钢)、水泥、外加剂等。材料必须有质量保证资料,并按规定在使用前取样复试,合格后填报“工程物资报验表”并附复试报告,报项目监理机构确认后方可使用。(3)审批生产试验成果。在施工前,施工单位应根据地质情况确定搅拌生产试验方案(包括浆液水灰比、搅拌工艺、水泥掺入量、搅拌机下沉及提升速度、桩间搭接长度等)报监理审批;同时,施工单位应依据相应规范标准,编制钢筋、水泥、钢绞线、水泥浆、混凝土等材料的试验计划,报项目监理机构审核。根据试验方案进行试生产,确定施工控制参数和检测方法,提交成果报告报监理批准。监理工程师应对搅拌生产试验进行旁站监理,对影响施工质量的主要参数要严格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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