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名,迟到一次罚款5元,旷工一次罚50元。职工班中无故上井或未完成任务升井,当天不给工,并按规定处罚。点名不下井,当天不给工,并罚100元,私自改工一个罚200元。井下工月实际出勤以月底定位系统给出的入井次数为准,多余工全部作废,其它人员按实际入井次数支付井下工。在正常生产月份,打钻三班举行钻孔工程量劳动竞赛,每旬公布一次,月底统算,全月完成区队生产计划的前提下钻孔工程量第一名的生产班加奖1000元,如哪班完不成当月计划对本班罚1000元。病、伤假及护理人员工资区队支付,其它带薪假工资由区队支付。磕手碰脚类似工伤来区队休假,按矿工伤管理制度执行。正常生产月份钻探工允许出满勤,其它人员出勤按法定日考核,若遇特殊情况(如放假、无地区打钻等)全队职工月出勤另定。坚持每周五提前半小时点名制度,学习煤矿安全规程,有关措施、专业知识等,并进行有奖问答活动。区队从包干工资中每月提取300~500元做为专项培训资金,以不断提高职工的专业技术水平。工作中发现隐患及时采取措施处理,避免重大事故发生,经核查属实,一次给予不低于100元的奖励,并通报表扬。区队安全无事故,四项考核指标完成较好,在工资有节余的情况下,经区队研究随时对全队职工及管理人员进行综合性奖励。今年我队要加强管理,狠抓工作落实,明确责任,堵塞漏洞,狠反“三违”,全队职工齐心协力,努力工作,管好我队工资,为我矿安全生产,完成各项经济指标做出贡献。抽放队管理人员工资考核办法根据鹤壁煤点九办[2009]36号文关于下发《2009年工资管理办法》的通知及《抽放队工资管理办法》的通知精神,我队管理人员工资考核规定如下:管理人员享受区队人均工资的1.2~1.6倍,在全队安全、生产较好完成四项考核指标的前提下可上浮0.2倍。办事员享受管理人员人均赢利工资的0.4倍。少出勤一天按月日历天数扣减一天工资。达不到矿规定的入井次数,少一个扣1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