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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包虫病等重点寄生虫病防治规划

上传者:相惜 |  格式:doc  |  页数:12 |  大小:38KB

文档介绍
开展医疗救助和生活救助工作。财政部门:对困难地区的防治经费给予适当补助;加强防治资金的监督管理。水利部门:实施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保障农牧民饮用水安全。农业部门:研究制定家畜包虫病防治政策和措施,落实农村家犬驱虫,家畜免疫,严格动物、动物产品检疫监管,开展畜间流行病学调查和监测。落实草原灭鼠工作。推进畜、禽、鱼、蔬、果等产品安全养殖和种植,减少食源性寄生虫病传播。卫生计生部门:牵头研究提出包虫病等重点寄生虫病防治工作策略、政策、规划和措施,指导人群查病治病、疫情监测、防治技术和健康教育工作,组织开展疫情或风险评估工作,及时发布和通报疫情信息。强化基层医疗卫生人员培训,提高其外科手术能力和水平。协调有关部门做好罕见和境外输入性寄生虫病诊疗物资储备。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加强对食品生产经营者的食品安全监管,保证食品安全。扶贫部门:将包虫病等重点寄生虫病防治作为扶贫开发的重要内容,对建档立卡贫困户中重点寄生虫病患者家庭给予重点帮扶。(二)经费保障。按照分级负担的原则,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和防治工作需要,将防治必需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广泛动员和争取社会各方力量提供资金和物资,支持重点地区的寄生虫病防治工作。根据防治工作需要和财力可能,在合理划分事权和支出责任的基础上,中央财政对困难地区防治工作予以支持。各级财政应切实加强对资金的监管和审计,保证专款专用,提高使用效益。(三)技术保障。加强包虫病等重点寄生虫病科学研究,将其列入重点科研计划,组织多部门、跨学科的联合攻关,开展人用包虫病疫苗、治疗药物、驱虫药品、犬抗棘球绦虫疫苗研发;研究制定肝吸虫病药物治疗规范;研制敏感、特异、便捷的包虫病、肝吸虫病等检测试剂;开展包虫病治疗药物不同剂型疗效和不良反应系统评价;研究我国不同流行地区包虫病等重点寄生虫病传播的策略和措施。开展国际合作与交流,引进国外先进技术,推广适用的科技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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