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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公司制企业变更(改制)登记申请书

上传者:似水流年 |  格式:doc  |  页数:16 |  大小:633KB

文档介绍
民族政治面貌职务①移动电话身份证件类型身份证件号码个人简历②起止年月单位职务身份证件复印件粘贴处(请正反面粘贴)注:①“职务”一栏,集体所有制(股份合作)企业可填写董事长(执行董事)、经理等,其他类型无需填写。②“个人简历”仅全民所有制、集体所有制企业法定代表人填写,合伙企业执行事务合伙人(或委派代表)无需填写。简历应自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之日填起至今,并不得间断。(涉及住所、经营场所变更时填写此页)住所(经营场所)证明企业名称住所①(经营场所)北京市区(县)(门牌号)产权人证明②同意将上述地址提供给该企业使用。产权人盖章(签字):年月日需要证明情况③上述住所产权人为,房屋用途为。特此证明。证明单位公章:证明单位负责人签字:年月日注:①请在“住所(经营场所)”一栏写清详细地址,精确到门牌号或房间号,如“北京市XX区XX路(街)XX号XX室”。②产权人为单位的,应在“产权人证明”一栏内加盖公章;产权人为自然人的,由产权人亲笔签字。同时需提交由产权人盖章或签字的《房屋所有权证》复印件。③若住所暂未取得《房屋所有权证》,可由有关部门在“需要证明情况”一栏盖章,视为对该房屋权属、用途合法性的确认。具体可出证的情况请参见《投资办照通用指南及风险提示》。【涉及自然人投资者(股东、合伙人)变更的,请将其身份证件复印件粘贴在本页,本页如不够粘贴可复印使用。】自然人投资者(股东、合伙人)身份证明粘贴页身份证件复印件粘贴处(请正反面粘贴)身份证件复印件粘贴处(请正反面粘贴)身份证件复印件粘贴处(请正反面粘贴)【涉及非自然人投资者(股东、合伙人)变更的,请将其资格证明①证件复印件夹在A面和B面之间(复印件大小控制在A4页面之内)】非自然人投资者(股东、合伙人)资格证明夹页A面注:①非自然人投资者(股东、合伙人)主体资格证明有关要求参见《投资办照通用指南及风险提示》以及相应的变更登记一次性告知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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