师认证后,方能进行。对于堤基内的软弱夹层及其他地质缺陷,承建单位应根据设计要求,或者另行报经设计单位研究处理。5.6承建单位应选派有经验的施工监督人员在砼浇筑施工现场进行施工督促和指导,并与监理工程师密切配合,及时通报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和提供必要的资料。5.7承建单位应按技术规范的要求的数量和方法对浇筑体进行取样检查,这种检查应在监理工程师在场的情况下进行。当监理工程师认为有必要时,也可指示承建单位进行这种检查。对于经检查达不到合格要求的,承建单位应按监理工程师指示进行返工处理。5.8施工进入汛期时,承建单位应加强中、短期水文、气象预报工作,避免造成汛期抢险的严重局面。5.9堤身遭受暴雨冲刷后,应对堤身进行认真处理,并经验收合格后,继续填筑。同时应做好损坏与修复记录准备。5.10填筑施工期间,承建单位应按承建合同文件规定做好监测仪器埋设与观测工作,并应注意保护埋设的仪表、仪器及其辅助器材不受损坏。如有损坏应及时通知监理工程师,并及时进行补救或补设。凡是因承建单位责任而引起的损失由承建单位承担合同责任。5.11堤身填筑期间,承建单位应在本月25日之前向监理部报送当月施工进展报告。其内容应包括:⑴施工概况(包括开工部位、施工时段、填筑断面控制情况)。⑵施工程序与方法(包括各部位的填料来源、品质,洒水量、碾压方式和碾压参数,结合面、接缝、接头处理以及施工作业中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等)。⑶施工作业进度(包括分部、分项完成工程量、施工强度,机械设备投入与配置,劳动力组合和投入,以及主要材料耗用情况)。⑷当月施工质量及质检情况。⑸施工过程中发生的质量、安全事故和处理措施。⑹其他需要报告的事情。5.12承建单位应按照施工技术规范和报经批准施工措施计划按章作业,文明施工。如因施工条件变更施工措施计划,需报经监理部批准后才允许实施。5.13对于施工中出现的不符合设计要求和违反施工规范的现象,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