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被黑龙江省确定为开展防范税收执法风险的试点单位齐齐哈尔市国税局,以铁锋区局和克山县局为试点单位,不断推陈出新,针对运行过程中出现的新问题、新情况,排查出162个执法风险点,制定出199项防范措施,形成了以“一个系统、一个平台、一本指南、一套制度”为核心的工作机制。并在工作中做到了“五个结合”,全面推动了基层各项工作目标的实现。两年来执法管理信息系统始终保持“零过错”,执法公示系统成为推进阳光政务的最佳载体。经验在全省专题会议上进行了介绍并全面推广,受到外界的高度评价。此外,还深入开展执法检查和执法监察,创新检查方式方法,抓住主要问题深挖细究。大力整顿和规范税收秩序,为营造公平公正的税收环境发挥了积极作用。所以全面加强税收法治宣传,认真开展税收活动,普及税法知识,曝光涉税案件,促进税法遵从是税收过程中的一个重要环节。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在根本利益一致的基础上仍然存在着整体利益与局部利益、长远利益与眼前利益的矛盾,因此,必须加强税收监督,督促纳税人依法履行纳税义务,保障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参考文献[1] 刘剑文、熊伟:《税法基础理论》,北京大学出版社2004年版[2] 黄俊杰:《宪法税概念与税条款》,台北传文文化事业有限公司1997年版[3] 郝如玉等编著:《税收理论研究》,经济科学出版社2002年版 [4] 王健:《OECD国家的环境税及其对我国的启示》,载《中国资源综合利用》2004年第5期[5] 易远宏:《环境税的设立及其经济影响》,华南师范大学2004年硕士学位论文[6] 朱柏铭编著:《公共经济学》,浙江大学出版社2002年版[7] 樊勇明、杜莉编著:《公共经济学》,复旦大学出版社2001年版[8] 黄恒学主编:《公共经济学》,北京大学出版社2002年版[9]林嘉著:《社会保障法的理念、实践与创新》,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2年4月第1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