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生管线损坏事故,立即通知监理工程师,并在24h内报上级部门和建设单位,特殊管线立即上报,同时立即通知有关管线单位要求抢修,积极组织力量协助抢修。14、对人为原因造成损坏地下管线事故,要认真吸取教训,并严格进行处理。三、对一些重要的地下管线和设施的加固措施1、地下电缆、光缆根据产权单位提供的具体位置、埋深和走向,设立醒目标志,并在现场与有关施工人员进行交底,在标志线5m范围内,严禁使用机械开挖,应采用人工小心开挖;当电缆、电线外露时细心掏出,当即用槽钢对扣用铁丝扎牢加固,确保其在整个施工过程中不受任何影响。对交叉的严重影响正常作业的线路,应与产权单位一起制定切实可行的措施,对其进行改移。2、地下管道设置警告牌,严禁大型机械通过,当横跨线路时,因施工外露部分,采用人工挖开,提前采用砖砌支墩托护,防止管接头破裂或管体移位,必要时采取打钢板桩等加固措施;当管线与线路平行时,考虑到基础施工期间的影响,在管线与基础之间挖一条防振沟,以减少施工时土层挤压对管线的影响,避免事故的发生;对一些危险性、爆炸性管道,施工期间要与产权单位的专业抢修队配合进行加固施工,以防不测。3、地上设施的加固措施主要有电力、通讯等各种电线电缆以及“三杆”等设施;这些设施拆迁难度大,改移时间长,严重影响施工,主要措施有:(1)首先加强职工教育,提高对地上设施的保护意识;(2)配合业主督促有关部门尽快拆迁,为加快施工创造条件;(3)设置醒目警告牌,必要时采取设置防护栏保护;①在地上电力电缆等架空线路下,安全高度不足地段严禁自卸汽车卸料作业,严禁挖掘机、装载机以及各种起重设备作业。现场采取设立警告牌,派专职安全员值班等措施,以防触电和破坏地上设施。对净空高度不足的低压和弱电照明线采取加高等措施。②整个施工期间应加强对四周管线及建筑物的检测工作,对检测的结果及时加以分析,一旦发现异常,立即报警并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抢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