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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安员督查管理制度

上传者:业精于勤 |  格式:doc  |  页数:6 |  大小:16KB

文档介绍
分钟按旷工半天处理;当月累计超过一小时者,扣发工资200元。第二十二条在值勤岗位打瞌睡,一经发现扣10元;超过三十分钟者,以脱岗论处,5至10倍罚款。第二十三条值勤中不按规定着装、不戴帽、歪戴帽、不扣纽扣、卷袖、不扎武装带、不戴工作证等,经批评不改者,每次扣20元;多次被发现者加倍处罚,最多不超过5倍。第二十四条值勤时聊天、玩手机、吃东西,每次扣20元。第二十五条在值勤岗位上乱涂、写、刻、画,且造成不良影响者,每次扣20元。第二十六条不执行内务卫生规定,每次扣10元。第二十七条交接班不按规定执行,造成空岗的,按照本制度第二十二条执行。第二十八条蓄长发、留小胡子、上岗时间戴戒指项链限期不改者扣20元。第二十九条非值勤时间外出不按规定请假(或随意让他人代请)外出者,第一次扣20元;多次擅自外出者加倍处罚。超过归队时间按小时扣工资。第三十条未经请示擅自留宿他人,或将无关人员带至住地的,每次扣20元。第三十一条保安队员不服从领导、有违纪行为,视情节轻重扣工资10至20元,经公司批准亦可缓晋升工资。第三十二条遇到捡拾物品不上交、偷拿客户物品造成不良影响;不按值勤规定办事、对工作不负责任,使完全可以发现或防止的而造成危害的,扣工资40元;后果严重的要追究责任或由本人赔偿,后果异常严重、对公司形象造成恶劣影响的扣发工资200元并给予开除。第三十三条无故打架、使人致伤或私开机动车、乱动客户的生产设施,造成后果的由本人负责,并视情节扣发工资。第三十四条以上条款均属督查范围,一经查出,对号入座,严格执行各项条款规定,当场向被查出队员说明违纪条款及处罚规定。第三十五条以上各条款累计违犯三次以上的,由督察组写出待岗申请或开除申请,交公司办公会研究决定。五、附则第三十六条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执行。第三十七条本办法由贵州国威保安服务有限公司安全训导部负责修改、解释。贵州国威保安服务有限公司2018年4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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